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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一个法庭判决看毕业工签申请的及时性

从一个联邦法庭判决看毕业工签申请的及时性

今天介绍一个与留学生毕业工签申请直接相关的法庭判决,该判决的原告是一名印度留学生,因为移民局拒绝了他的毕业工签和身份恢复两项申请,而将移民局告上法庭。

案例背景

印度学生Mr.Nookala 2013年8月来加拿大留学,就读于Concordia University. 学签有效期至2015年8月31日。在2015年8月6日,学校通知其已经完成学业,获得硕士学位。

在学签过期前,Mr. Nookala没有及时提交毕业工签PGWP申请,而是选择了休假。等他正式提交PWGP申请时,已经是2015年9月12日,由于他已经失去了在加拿大的合法身份,所以同时也提交了一份身份恢复status restoration的申请。

移民局认为Mr.Nookala在提交毕业工签申请时,没有有效的学签,因此拒绝发放工签。同时也拒绝了身份恢复的申请。

案例分析

根据现行移民政策,毕业工签PGWP是加拿大政府帮助所有留学生最终获得移民身份的一个桥梁。大多数留学生都是通过毕业工签累积加拿大工作经验,才达到了移民的条件。并且,不同于美国留学毕业生工签需要抽签,所有加拿大留学生,只要是在政府认可的大学完成了8个月以上的课程,毕业后人人都可以获得工签。

但是,在申请毕业工签的时候,也是有些条件限制的。例如课程必须是全日制,不能是远程教育。必须在完成学业(以学校书面通知或者最终成绩单为准)的90天内申请,且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学签,等等。

该案例中,签证官就是根据最后这个条件做了拒签的决定。而Mr.Nookala上诉称,因为签证官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,如果签证官同意短暂的恢复其学生身份,在那个“瞬间”他的学签就是有效的,那么就可以据此发放毕业工签。

可惜,这么充满想象的抗辩理由,没能打动签证官。签证官指出,想恢复身份,申请人必须仍然满足最初身份的所有要求。在本案例中,如果申请人是想恢复成worker,但他从未持有过工签,从来没有过worker身份;如果想恢复成student,他就必须满足学生的所有要求,其中之一就是被某所学校录取,而现在的情况是Mr.Nookala已经完成了学业,无法提供任何学校的录取函。因此,并不符合身份恢复的申请条件。

判决结果

法官认可了签证官的拒签理由,认为其在引用相关移民法条款上是完全合理的,驳回了Mr.Nookala的上诉。

小结

因为加拿大是判例法系国家,判决先例对后续类似案例具有约束力,所以该判决就会影响后续所有类似留学生的申请。该案例给我们的一个启发是,毕业工签申请的及时性非常的重要。有几个关键的时间点,需要特别留意,比如学校给出最终成绩单,或者学校书面通知学生已完成学业,还有就是学签的有效期。

Ref:

Nookala v. Canada (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), 2016 FC 10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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